書信
三十三
致副執事安提米烏斯
貴格利致安提米烏斯,等等。
對於那些我們的救贖主樂意從猶太人的滅亡中歸化給祂自己的人,我們應當以合理的節制來幫助他們;以免(願神禁止這樣的事情發生)他們因缺乏食物而受苦。因此,我們憑藉此命令的權柄吩咐你,不要忽略每年給予希伯來人尤斯塔(Justa)的孩子們金錢,即朱利安努斯(Julianus)、雷登普圖斯(Redemptus)和福爾圖娜(Fortuna),從即將到來的第十三個徵稅期開始;並且要知道,這筆款項務必記入你的帳目。